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百问百答-63(安控新能)
参与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注意事项及检查要点
接收通知
申办者收到的检查通知,可能来自研究中心或者直接来自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申办者收到通知后,通知研究者团队(包括相关辅助科室)、申办者内部研究和管理团队、外部供应商团队(如有),例如中心实验室、CRO团队等。对于多中心参研的项目,应主动与其他中心沟通确认是否收到检查通知,以便及时支持备检。
迎检准备
1.申办者内部准备
团队组建。通常收到通知到正式检查有一周时间,申办者需迅速整合内部资源,派遣有经验的、熟悉项目的研究管理团队人员组建起一支检查支持团队。通常来讲会是跨部门甚至是跨地域的,如注册部门、统计部门、临床运营部门、医学顾问等等。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是检查成败的关键内部因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现场支持。
关键性角色的确定。检查支持团队需要有一位强有力的总指导来统筹所有的问题,确保相应的部门人员都已经参与进来,清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临床运营部门会作为行政支持的主角,协调研究中心和参与公司支持内部团队的安排。
检查支持团队的培训至关重要,特别是一些已经完成很长时间的项目。培训包括项目方案流程的培训,公司内部检查相关的SOP培训、合规培训。合适的培训能指导不同角色对于项目以及检查有相对一致的理解和认识。
2.协同研究中心准备
中心后勤组织的沟通
申办者应熟悉研究中心检查SOP。确认研究中心迎检联络人,通常为研究中心GCP管理人员,并介绍申办者后勤协调人员。
与中心迎检联络人确认中心迎检人员安排及预留时间。
申办者的行政团队会对于现场检查所需的设备、物资、行程尽早安排。当物资设备到达中心后,支持现场布置。
协助研究中心安排检查会议室以及检查支持人员会议室(或区域),设置HIS/LIS检查用电脑、网络、电子病例表(EDC)检查用电脑等。
确认试验相关文件、原始资料的完整、有序、可及。通常检查组会提前告知研究中心或者申办者,准备必查文件的复印件以提高现场检查效率,例如中英文方案、授权表、筛选入选表、受试者鉴证代码表、分中心小节表等。申办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经验额外准备相关资料。
必要时安排中心协调会议进行沟通。
与研究者团队的沟通
与主要研究者确认医疗机构研究团队迎检人员安排及预留时间。申办者主要沟通负责人员为监查员。
对研究者团队进行项目方案流程的回顾性培训。既往研究过程中发生发现问题的回顾。让研究者团队了解申办者在整个检查过程角色分工以及将如何配合研究者团队。
研究者团队不同授权人员基于原始文件资料,回顾研究操作流程包括研究中心各相关参与科室流程(实验室、病理科、影像科等)。
协助主要研究者准备检查首次会议幻灯片介绍研究中心及项目概况包括方案及操作流程。
检查现场支持
1.参与首次会议
申办者应预留足够时间到达检查现场协助必要的会前准备。
2.现场检查中
全程协助协调研究中心人员的参与
医疗机构研究团队人员(研究者、药品管理人员、研究协调员、伦理相关人员)等应按照现场检查组的要求参与检查(全程或集中时间面谈答复)。
申办者后勤协调人员应密切与研究中心迎检联络人沟通检查进程并做相应内外部协调。
协助回复检查员的问题
及时澄清以确保理解检查员的要求、确保问题由适合的人员回复。例如研究中心病案管理要求应由研究中心GCP办公室协调中心内相关部门回复;方案设计、统计学问题应由申办者相关的人员回复;不良事件相关的医学判断应由相关研究者回复。
现场检查通常会持续2~3天,申办者协助研究者团队总结每天的问题,对当天未能解答的问题应后续及时由专人回复。
提供检查员所需的文件
所有提供给检查员的文件复本需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其与原件一致且是检查员要求的。
通常准备两份副本(一份提供给检查员、一份留存)。
根据医院要求标记副本(例如“机密”字样)。
对所有审查和复制的文件进行追踪登记(例如“文件列表”)。
3.参加结束会议
针对检查给出的问题,协助研究中心进行积极沟通和澄清。
尊重检查组最终的检查结果。
确认最终检查回复的时间窗要求(例如工作日/日历日)。
报告回复跟进
协调研究中心或申办者内部相关部门撰写回复、各方审核并定稿。
协调报告回复的盖章及最终递交。
介绍完一般流程中的内容,下面介绍一下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关注点及常见问题:
一、临床试验的软硬件与合规性条件
1、一项临床试验的开展首先应该具备临床试验实施的软硬件以及合规性条件。
2、软硬件条件包含仪器设备和研究人员两个方面,现场检查关注这两方面的配置是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1)关键仪器要建立使用记录并在使用期间具有校准合格证明文件。在人员方面,常见的问题有研究人员相关培训不充分、相关人员未得到授权等。
2)在人员方面有两点新内容,其一强调对受试者的相关医学判断和处理,必须由临床试验所在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执行并记录;其二强调向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解释试验内容并获得知情同意的研究者或指定研究人员,应为经过授权的研究人员,且具备在临床试验所在医院的执业资质。
3)合规性条件包括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证明或临床试验通知书、合同签署、伦理委员会批件等,现场检查关注上述关键文件实施时间的逻辑合理性和关联性。
二、伦理审查
这部分现场检查关注点包括:
1)会议审查、伦理批件日期、试验方案版本日期等时间线是否合理;
2)委员表决情况、审查结论与批件是否一致;
3)到会委员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委员人数、背景组成、利益冲突回避等;
4)会议审查是否有会议讨论记录;
5)跟踪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6)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方式和信息以及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等是否经伦理委员会审查。
在伦理审查的常见问题中,初始会议审查的相关记录和审查结论与伦理批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问题发生的频率最高。
三、临床试验实施过程
1、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现场检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数量与总结报告中的筛选例数是否一致、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2)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是否在筛选检查之前,是否早于伦理批准时间;
3)知情同意书的版本、内容与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是否一致;
4)是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是否存在他人代签的情况等。
2、受试者筛选入组及方案执行
(一)可能影响疗效数据的情形有8种:
1)受试者筛选入组时支持性证据不够充分,既往治疗史、用药史和现阶段的情况等相关记录不足以支持其是否符合入排标准;
2)疗效指标可靠性问题,如对需要测量的疗效指标不精准、疗效指标的不合理修改,尤其对主观指标无合理理由的修改或其他数据可靠性问题等;
3)试验用药实际使用情况,如剂量、疗程、给药方式和配制方法等与方案规定的给药方案不符,对疗效评价结果带来影响;
4)重大方案违背,尤其影响统计分析集人群划分的情形;
5)治疗过程中使用了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或治疗;
6)盲法试验存在盲态破坏;
7)影像学替代终点作为主要研究终点时阅片合规性问题,如评估标准、频率和流程等多方面问题影响阅片结果的可靠性;
8)删除个别病例或整个研究中心的病例数据对疗效评价结果带来影响。
(二)可能影响安全性的情形有7种:
1)瞒报、漏报AE/SAE,包括SAE的界定不合理导致的漏报,SAE报告是否及时,是否按程序报告;
2)瞒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
3)AE/SAE与用药相关性判断缺乏依据,尤其关注服药后与用药相关性判断为“无关”的情形;
4)以疾病进展或肿瘤进展掩盖AE/SAE;
5)用药结束后未完成出组访视,开始使用新的治疗方案后不再记录药物治疗中出现的AE;6)重点关注超说明书范畴新的AE,多例实验室检测值异常/进行性升高;
7)日记卡未设计AE 记录、合并用药栏,相关信息收集不全面。
8)现场检查还关注AE是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进行判断和处理,记录是否完善,AE判断标准是否统一,对发生AE的受试者是否进行治疗,是否随访至正常等。
(三)临床试验数据记录和报告
新检查要点对数据记录和报告提出了新的要求,首次提出临床试验原始记录的管理要求,受试者医疗信息应记录在医疗记录中,其他包含试验关键信息的纸质记录应当受控。
以患者为受试者的临床试验,相关医疗记录应当载入门诊或住院病历系统,还对电子病历的使用、计算机化系统的权限管理和稽查轨迹提出明确要求。
这部分的检查主要关注两个方面:
一是原始记录与病例报告表、总结报告(或数据库)的一致性;
二是试验筛选失败、脱落、中止、退出的病例及其原因与总结报告是否一致。
(四)临床试验数据溯源
现场检查关注3个方面:
1)病例报告表中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过程信息与试验原始记录及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2)原始记录、HIS系统中的合并用药(方案规定禁用/非禁用)/治疗的记录与病例报告表、总结报告的一致性;
3)病例报告表中的检查数据与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等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或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等信息系统中对应的电子数据是否一致。
四、试验用药品的储存
1)试验用药品的管理涉及试验用药品的接收、贮存、分发、回收、退还及未使用的处置等各环节,每个环节都由各种记录组成,总体原则是试验用药品运行轨迹应清晰,记录中要体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量等关键信息。
2)应保留试验用药品的来源证明、检验报告和在GMP条件下生产的证明文件,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指派有资格的药师或其他人员管理试验用药品。
3)现场检查一般关注试验用药品质检报告、批号等信息是否与试验方案和总结报告一致,药品运输、保存等过程中温湿度条件是否能达到需求,是否有温湿度记录,是否有“超温”情况,超温的处理是否合适等。
4)药品使用环节,可以通过查看出入库记录、给药记录和受试者日记卡等方式,核对药物使用量和剩余量的匹配性,并对各项记录的时间逻辑性进行判断。
5)常见问题中受试者日记卡的问题值得关注,现场检查一般会关注日记卡中记录的试验用药品数量与机构保管的药物发放回收记录是否一致。
五、生物样本管理与中心实验室
1、生物样本管理运行轨迹应清晰,从采集、预处理、保存、运送与交接,各项记录要求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量等关键要素。
2、在生物样本的处理和保存方面,一般关注临床机构血样采集的操作与方案中规定的采血、预处理和保存条件是否一致,相关内容在记录中的体现,如采集血样后放置的时间、温度、避光、冰浴等实际执行是否与方案规定一致。
3、新检查要点新增了中心实验室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要求有关检验项目应通过国家级室间质量评价或其他方法验证其检测结果可靠性等,明确提出中心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及时向研究者报告各项实验室检查值,并对待测样品检测和复测提出相关要求。
六、临床试验数据的采集和管题
1、一个是数据库锁定的条件和流程是否建立相关的SOP,数据库锁定过程和时间是否有明确的文档记录。
2、另一个关注点是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数据转换过程要有可见性,数据可溯源。
3、关注病例报告表中数据的修改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依据支持、数据库锁定过程和时间。对于盲法临床试验,还要关注揭盲时间是否在数据库锁定时间之后。
在既往的检查中,笔者深刻体会到不同的试验责任方相互协调合作、高效配合的重要性。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即方案的设计问题,由申办者研发管理团队整体把控;受试者的安全性及医疗由研究中心的研究者和申办者的医学顾问同时关注;试验的整体执行及数据收集由研究中心团队和申办者的临床运营团队高效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记录问题。临床试验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倚仗于研究中心临床试验机构的质量控制和申办者的稽查/质量控制共同配合,双方是否搭建好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非常关键。同时针对药品注册审批的现场检查过程中,申办者的统计师、数据处理人员、注册人员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协助检查员更快更好地了解申办者后期的数据处理和申报审批的原委也非常重要。从试验的准备、执行到申报,各方的努力都缺一不可。
以上仅为经验总结,各个项目的检查多有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加强过程中的沟通,实为上策。同时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迎检主体为研究中心,申办者的支持不应超越职责范围。